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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辽宁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起草。 2022年3月29日发布,2022年4月1日实施,历次版本号为GA 1029-2017。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的场地设计、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场地及设施、科目二考试场地及设施、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场地及设施和考试车辆等要求,适用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 2022年4月8日发布,2022年5月1日实施,历次版本号为GA/Z 3-2014。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管理标准体系表的结构和基本内容,适用于道路交通管理标准的编制和修订。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同济大学、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甘肃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起草。 2022年4月8日发布,2022年5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地点表述的要素和规则,适用于交通警察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违法处理过程中涉及地点的表述。 发生在道路上的其他案事件可参照执行。 GA/T 1044的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起草。 2022年4月8日发布,2022年8月1日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普通公路交通事故现场防护中出警准备、车辆停放、现场防护设置、现场人员、现场照明、撤除防护、复勘现场等要求,适用于普通公路交通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等外公路交通事故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由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7)归口。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国家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起草。 2022年4月12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故障机械硬盘中数据提取固定的术语和定义、环境设备、操作步骤、结果表述,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故障机械硬盘的检验。 本标准由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提出,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物证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7)归口。 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起草。 2022年4月12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针对硬盘存储式打印复印机检验的术语和定义、仪器设备、操作步骤、检验结果的分析及表述,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针对以硬盘作为存储介质的打印复印机检验。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起草。 2022年4月18日发布,2022年6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对少年儿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的一般规定及学龄前、小学和中学受教育阶段的交通安全文明教育内容,适用于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对少年儿童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适用于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教育的课程设计、教材编写、作品制作、活动组织等。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武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起草。 2022年4月18日发布,2022年6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对车辆识别代号进行采集及核对的术语和定义、采集方法和要求、核对方法和要求、存档要求等,适用于办理机动车业务时对车辆识别代号进行采集及核对。 道路执勤执法、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二手车交易、报废机动车回收等过程需确认机动车身份的,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江苏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起草。 2022年4月18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的案卷要求,一般程序案卷档案袋、卷皮、卷盒格式,以及案卷文书要求,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案卷文书的制作、归档。 公安交通管理其他执法案卷文书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北京市公安局、甘肃省公安厅、天津市公安局、福建省公安厅起草。 2022年5月26日发布,2022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警务标准体系的体系划分原则、编码规则、体系结构和标准明细表,适用于指导全国公安机关移动警务标准的规划、制修订与管理。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甘肃省公安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成都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警翼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苏州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5月26日发布,2022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执法记录仪接入移动警务系统的通用技术要求、安全技术要求、安全监控组件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适用于接入移动警务系统的执法记录仪的设计、研制和检测等。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江西省公安厅、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蓝信移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郑州信大捷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易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5月26日发布,2022年7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警务即时通信系统的体系架构、互联互通技术要求、系统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消息要求和安全要求等,适用于移动警务即时通信软件的设计、开发、应用等。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提出并归口。 吉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长春市公安局、吉林市公安局、河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青岛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起草。 2022年5月27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固体样品中异丙嗪的气相色谱-质谱(GC-MS)定性检验方法和气相色谱(GC)定量检验方法,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固体样品中异丙嗪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提出并归口。 黑龙江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山西省公安厅、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济宁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起草。 2022年5月27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疑似易制毒化学品的红外光谱检验方法,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疑似易制毒化学品的快速筛查分析,其他领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毒物分析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1)提出并归口。 山西省公安厅、长治市公安局、晋城市公安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公安部禁毒情报技术中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北京市公安局起草。 2022年5月27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疑似毒品固体样品中卡西酮、甲卡西酮、4-甲基甲卡西酮、4-甲基乙卡西酮、4-氟甲卡西酮的气相色谱-质谱(GC-MS)定性检验方法和气相色谱(GC)定量检验方法,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疑似毒品固体样品中卡西酮、甲卡西酮、4-甲基甲卡西酮、4-甲基乙卡西酮、4-氟甲卡西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起草。 2022年6月15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差示扫描量热仪(DSC)检验合成纤维的分析方法和基本要求,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同种类合成纤维的比对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理化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4)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贵州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大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刑事科学技术处、广州市公安局刑事技术所、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刑科所起草。 2022年6月15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金属物证的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检验方法,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金属物证的元素成分分析和比对检验,其他领域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提出,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归口。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上海)、重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江苏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辽宁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湖南敏求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新速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安威德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7月6日发布,2022年9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监管场所安全防范与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原则、基本要求、系统技术要求及评审、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要求,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安全防范与信息管理系统的设计、施工、评审、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提出,全国警用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1)归口。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重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辽宁省公安厅监所管理总队、上海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北京中科安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芯微电子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7月6日发布,2022年9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监管场所信息交换终端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适用于公安监管场所信息交互终端的研制、检验。 本标准由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出,由公安部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五十四研究所、杭州优能通信系统有限公司、深圳天海通信有线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起草。 2022年7月25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天通卫星移动终端及应用设备的术语和定义、缩略语、分类、组成、功能和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适用于警用天通卫星移动终端及其相关应用设备。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79/SC 8)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山西省公安厅、四川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庆市公安局、杭州市公安局、解放军总医院、南方医科大学法医学院、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苏州新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7月25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 人类唾液/口腔细胞样本采集存储卡质量基本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与运输、贮存,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使用的人类唾液/口腔细胞样本采集存储卡。 其他领域使用的人类唾液/口腔细胞样本采集存储卡可参考采用本文件。 本标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总队刑事技术支队、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7月25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车载电子数据提取的一般要求、安全性要求、汽车车载电子数据提取固定、典型车载电子设备数据提取方法和要求及数据完整性校验和保存要求,适用于汽车车载电子数据的发现、固定和提取。 GA/T 1999的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起草。 2022年7月27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基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术语和定义、鉴定要求、鉴定方法以及鉴定意见的表述,适用于基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基于汽车行驶记录仪的车辆行驶状态鉴定和基于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速度鉴定可参照执行。 GA/T 1999的本部分由全国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76)提出并归口。 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起草。 2022年7月27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基于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的术语和定义、鉴定要求、鉴定步骤和方法、鉴定书要求,适用于基于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的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速度鉴定,基于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的其他鉴定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由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提出,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可信华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迅安网络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鼎桥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起草。 2022年7月27日发布,2022年10月1日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警务可信计算总体架构、技术要求和密码使用要求,适用于移动警务可信计算的总体设计和管理。
来源: 公安部检测中心